其一: 在治療病理性骨折的時候,可以采用複位的方法:是将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複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系,以重新恢複骨骼的支架作用。複位的方法有閉合複位和手術複位。
其二: 在治療病理性骨折的時候,可以采用固定的方法:骨折複位後,因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使其逐漸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闆、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固定方法稱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用鋼闆、鋼針、髓内針、螺絲釘等固定,則稱内固定。
其三: 在治療病理性骨折的時候,可以采用功能鍛煉的方法: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盡快恢複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