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學曆條件部分地區可以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2、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包括: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的自治縣、自治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
(2)國務院審批确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
(3)西部地區(除西藏外)11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
(4)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
1、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學曆條件部分地區可以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2、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包括: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的自治縣、自治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
(2)國務院審批确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
(3)西部地區(除西藏外)11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
(4)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