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壓降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啟用下列6套監控設備抓拍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6套監控設備分别為:
高郵城區市府崗(屏淮路與海潮東路交叉口)
世貿崗(屏淮路與通湖東路交叉口)
職中崗(捍海路與海潮東路交叉口)
設計院崗(文遊中路與武安路交叉口)
加洲崗(屏淮路與秦郵路交叉口)
建行崗(文遊中路與通湖路交叉口)
上述監控設備主要抓拍駕駛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非機動車闖紅燈、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非機動車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上述交通違法行為經采集、核實後,将對違法人實施處罰并通報到所在單位、社區。
本公告自2021年5月11日啟用。
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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