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級信用:考評結果在90分以上的為A級。
2、B級信用:納稅信用在年度評價指标中得分70分-90分的。
3、M級信用:新設立企業或者一年内無經營收入且年度評價結果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4、C級信用:在年度評價指标中得分40分-70分的。
5、D級信用:考評結果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級确定的。
納稅級别的查詢納稅人的信用等級确定和最終發布都是秉持着“誰評價、誰确定、誰發布”的原則。每年4月的時候,稅務機關發布上年度納稅信用等級的結果,為方便納稅人查詢,還提供自我查詢服務。如果納稅人對信用等級的決定有異議的,可向作出評價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在規定時間内進行複核。納稅信用等級實行動态調整,由納稅機關負責。當納稅人信用等級出現變化時,稅務機關應當采取适當方式通知納稅人。稅務機關對納稅信用等級的公開,按級别順序,依法有序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