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在标準籃球場上進行,選用正式比賽用球。
2、考生聽到發令信号後,從起點開始按“∞”字繞障礙往返運球(見附圖),左、右手及雙手交替運球均可,以人體軀幹過終點線為一次考試結束(通過終點時不得人球分離),記錄完成時間。登記成績以秒為單位,使用電子表,取一位小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非“0”時進1。
3、測試過程中籃球失控脫手後,如球仍在考試區域滾動,考生可以撿回球從失控脫手地點繼續運球,不停表。
4、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屬犯規行為,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漏繞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考試區域、未按規定路線完成運球等。
5、每位考生可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作為該項考試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