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并未以“大小”來區分公司的性質,但實質上從注冊資本的規模上對公司注冊進行了區分,簡單來說《公司法》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大類型公司,兩者在規模、設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資者。
1、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2、公司資本規模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可以低至一元。
3、一人公司可以一人注冊,但最低注冊資本金必須為10萬元。
公司法并未以“大小”來區分公司的性質,但實質上從注冊資本的規模上對公司注冊進行了區分,簡單來說《公司法》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大類型公司,兩者在規模、設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資者。
1、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2、公司資本規模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可以低至一元。
3、一人公司可以一人注冊,但最低注冊資本金必須為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