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五蓮縣政府網站發布修正對教師處罰的消息,消息說“日前,我縣發生教師楊某體罰學生事件。縣委、縣政府對教體局、學校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7月23日教體局已撤銷追加處理決定。根據涉事老師個人意願,已将其從原學校調往五蓮一中。目前,當事雙方已協商達成和解。”
筆者曾以《銳解漢字之“教”——簡評五蓮教師事件》為題發表評論,獲悉事件結果,深感欣慰。當事雙方以及五蓮相關部門“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今天,《銳解漢字》就來解解這個“改”字。
“知過能改”出自《左傳·宣公二年》,“吾知所過矣,将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春秋時,晉靈公無道,濫殺無辜,臣下士季進谏。靈公當即表示:“我知過了,一定要改。”士季很高興地對他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遺憾的是,晉靈公言而無信,殘暴依舊,最後終被臣下刺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再次為五蓮事件處理結果點贊、叫好。
劉繼銳金文書法:善莫大焉
作者簡介:知名媒體人,文化學者劉繼銳。時事快評,說聞解字。遊曆五洲,感悟生活。獨特視角,一家之言。
(壹點号·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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