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拖着不簽合同,您可以退房。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在更多的時候,購房者提出退房,會受到開發商的種種抵制。如在購房合同中已約定退房事宜,可依協議行事;也可對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申請退房。1、延期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緻合同無效。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4、不能辦理産權證。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内無法得到産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