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那裡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危險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範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例如,從全國範圍來說,對于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如煉油廠)就是一個危險源。而從一個企業系統來說,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是某台設備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一般來說,危險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對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險源一定要及時加以整改,否則随時都可能導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