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解除是收養關系依一定的方式而終止。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收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收養解除是收養關系依一定的方式而終止。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收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