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鬧國航頭等艙,又報警又扯領導,這名“監督員”啥來頭?
7月13日,所謂的國航“監督員”大鬧頭等艙事件登上微博熱搜。
事件的公開主要來自一位乘坐國航CA4107航班的頭等艙乘客@李亞玲的微博自述,大意是一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士,在這個航班上指責其他兩個玩手機的乘客不顧整個飛機幾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并在飛機落地還在滑行期間電話報警,同機的幾名乘客被迫接受警方調查,時間長達7小時。
目前,這一事件仍在發酵,主要原因是13日晚上,博主又發布了一條微博,披露了這位“監督員”女士為國航客艙部員工的事實,一時又引起各方對這位女士背景的猜測,她為何能在飛機上如此嚣張?
7月14日晚,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稱:“牛某某并不是所謂的監督員,隻是普通員工。她曾經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都不工作了。
事發:
女子自稱“國航監督員”機艙内走動,鬧騰數小時
7月13日,編劇李亞玲發布微博稱,其在12日在搭乘國航飛北京航班時,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在機艙内鬧騰數小時,要求警方将機上數名乘客帶走調查,疑似濫用職權。
微博認證信息顯示,有100多萬粉絲的@李亞玲 是位編劇,代表作《大丫鬟》《國色天香》《北京愛情故事》等。但即便自己就是編劇,顯然她還是對昨天經曆的故事感到錯愕。
李亞玲稱,一位自稱是國航“監督員”的女士,在飛機準備起飛、剛開始滑出停機位時,突然站起來很激動地大聲斥責一位女乘客,态度極為惡劣;同時指責其他兩個在玩手機的男旅客不顧整個飛機幾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
截自李亞玲微博發布的視頻
李亞玲說,“監督員”要求乘務員提供一個什麼表單,她要填投訴表,要求提供整個機組人員和相關乘客的姓名,身份,又開始拿手機拍攝那幾個旅客,并且要求機組報警,在飛機降落之後,把幾個旅客帶到機場公安局去學習航空安全法。
起飛後,整個飛行過程,她都不停地寫書面材料,又找乘務員配合她報警。聲音特别大口氣特别嚣張。還不停的,在手機上翻出照片指着上面的某些人物,讓空姐和空少輪流來認,這位是某某領導,你們認出是誰了嗎……感覺就是在顯擺她和領導們的關系,唾沫橫飛,聲音大得蓋過了飛機的發動機轟鳴聲……
我早上起得早想睡覺,很想投訴她大聲喧嘩,但是又不想惹這種奇葩神秘人物,隻好默不作聲帶上耳機躺下睡覺。
結果我一覺睡醒,她居然還在和一個空少糾纏,要求空少在她寫的材料上簽字。關鍵她居然口口聲聲說,那幾個乘客罵了她,要讓這些乘客再也不能坐國航,還一再要求飛機落地後立馬報警。
打電話找機場公安
要求“扣留”幾位旅客
讓李亞玲沒想到的是,在飛機還有10分鐘就降落的時候,“監督員”站起來走到一位女乘客座位旁邊的過道上,坐在過道上,要求在她寫的材料上簽字,該乘客拒絕。
她就坐在過道上繼續大聲斥責!現在女乘客意識到她不對勁了,一直沒理會。整個頭等艙的人都被這位監督員的表現驚呆了。飛機一落地之後,還在滑行,她就立刻掏出手機,用發号施令的囗氣說,馬上給我通知機場公安……馬上趕到某某航班、把XX座的四個人都給我扣下來……而她報的座位号居然還包括了我的座位号!
這時國航空姐和空少還在不停地安慰那個“監督員”。同時又向其他旅客道歉,說不好意思打擾了大家。
但讓大家更意外的是:
沒想到我下飛機時,機組接到了什麼電話,空少居然要求我留下來配合調查,因為接我的司機已經在出口處等着了,我沒理會,還是快步走了,但是另外幾個旅客居然就真的被他們攔下,讓警方帶走了……
李亞玲說:“我昨天幸好溜得快,不然就會耽誤下午的重要會議其他乘客就慘了,花高價買了頭等艙莫名其妙就被扣留整整七個小時……我就奇怪了,是不是監督員誣告一聲,乘客都隻能被迫扣留?耽誤的損失誰賠償?機上有監控嗎?機組人員難道不能告訴警方是誣告,不要耽誤乘客時間嗎? ”
7月13日晚間,李亞玲就“國航監督員事件”再發微博,稱國航方面有關負責人及高層領導已先後聯系自己,并表達歉意。但具體情況目前不方便透露,雙方約定周一到國航總部面對面溝通解決。
李亞玲在微博公布了一篇“當事女乘客的回應”的文章
目前,該事件已經引發廣泛關注,這名“監督員”什麼來頭?國航究竟有無設置相關崗位?
國航到底有沒有“監督員”?
對于這起奇葩的經曆,李亞玲在微博上質疑——國航監督員,到底是個什麼職位,是公司員工,還是外面聘用的?有哪些法定權利?她是否有權借“監督”之名濫用職權、擾亂公共秩序?
不少網友也紛紛跑到@中國國際航空 的微博評論區追問情況。
而13日下午2點39分,國航方面終于回應——國航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國航官方微博回複評論截圖。
13日下午2點39分,國航官方微博在其微博下評論表示,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随後,立刻有網友翻出舊聞打臉:國航曾發過類似國航監督員的相關聘書。更有網友曬出2011年6月國航頒發給名為“郭晟Carson”網友的社會監督員的證書。
網友@郭晟Carson早前曬出的國航社會監督員聘書。
網友@郭晟Carson 指出:國航社會監督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停止了。這個也不是什麼職位,是來監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的,不是對其它乘客指手劃腳的,有人拿着雞毛當令箭了。
據業内人士透露,目前絕大部分航司已沒有社會監督員這一職位,即使有也是名義上的。無論是内部監督員還是社會聘請的監督員,也隻是對客艙服務有監督的權利,對于旅客行為并無權幹涉,更不應大聲斥責。
上遊新聞注意到,當天晚間,國航官方微博删除了國航“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這條微博評論。
涉事女子确系國航員工 曾因辱警被拘
當天深夜,李亞玲就此事再度發聲,曝出自稱“監督員”的女子是國航客艙服務部辦公室的牛宇虹。而且,牛宇虹有多次類似事件記錄。“這不是她第一次了,劣迹斑斑,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2014)三中行終字第1253号,顯示此人曾因同樣的事情大鬧首都機場,被行政拘留5日”。李亞玲在微博中表示。
牛宇虹究竟是誰,她又有什麼來頭?上遊新聞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确能查到牛宇虹與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糾紛。
民航“監督員”到底什麼東東?
不熟悉航空的網友肯定好奇。記者了解到,國内航空公司普遍會聘請業内人士或頻繁航空出行的旅客擔任監督員,聽着很有權力的頭銜,實際就是輔助搜集航空公司的服務短闆,向航空公司或民航相關部門反饋,尋求改進空間,确切說是服務質量監督員。因此,今日下午國航回應“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的說法并不準确。
有公開信息為證:
随後,另一名微博用戶稱也有過相似的經曆,“親身經曆過,依舊是這位女士”。
顯然,這位監督員即便再熱心公益,為航空安全操心,她也沒有任何幹涉其他旅客行為的權限。
新京報記者搜索社交平台發現,也有網友表示曾被聘為“國航社會監督員”,但“國航社會監督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停止了。這個也不是什麼職位,是來監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的,不是對其他乘客指手畫腳的。”
追問:
何為航空公司監督員?
在本次事件中,航空公司監督員備受關注。
什麼是監督員?記者從業内人士處獲悉,監督員其實最早起源于民航局。“民航局曾經邀請過一些民航服務監督員,後來機場和航空公司也開始聘請監督員。這些人員有一部分是資深常旅客,一部分是社會各界的知名人士。”業内人士表示,聘請監督員的目的是監督航空公司或者機場的服務,提供改進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該業内人士表示,監督員會反饋民航局或者航空公司哪些方面需要改進,監督員沒有特權。
民航專家綦琦介紹,監督員職責主要是在服務場景中為航空公司直接提供服務監督,對航空公司負責,起到第三方監督的作用。民航局有專門聘請安全檢查員,負責直接安全崗位的監督,但這個崗位是專門崗位,并不會由乘客充當。
不過綦琦也表示,目前,監督的形式顯然已經有些變化,航空公司可以通過直接向旅客發信息、或者專業的測評系統以及如航旅縱橫等第三方推送,獲取旅客更加客觀的評價,而不再需要監督員這樣很主觀的評價。
觀點:
旅客違規應該由乘務員負責勸阻
航空法專家張起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萬米高空上飛行的飛機,維護航班安全是首要要務。具體到如何執行應該分情況來看,“如果旅客發現了危及航空安全但不是特别緊急的情況,可以首先報告給乘務員,乘務員報告給乘務長,乘務長會報告給機長,乘務員也可以通知飛機上的安全員,由機長、安全員來處理。這是常規的處理流程。”
但是如果旅客發現了嚴重危害飛機安全的情況,比如劫機、起火、殺人等緊急情況,旅客可以及時上前阻止事态的發生,同時也要服從和配合機組和機長的指揮。張起淮表示,根據民航航空法和民航的相關規定,以及東京公約和其他國際民航法中都對安保有明确規定。
綦琦也認為,在飛機上旅客違規應該由乘務員負責勸阻,嚴重時應該由乘務長和安全員處理,如果影響航空安全可由機長決定是否請旅客下機。他說:“在飛機客艙中,由機長最終決定如何處理。國外甚至出現過因旅客違規飛行中斷,降落請旅客下機的事件。”
同時,張起淮也強調,每一位公民都有見義勇為的義務,“牛宇虹在飛機滑出後發現有旅客沒有關手機,還在打電話,在保證航空秩序情況下,牛宇虹要求旅客關機,這麼做沒有錯,每個人都應該去制止、提醒、勸解其他旅客,共同維護航班安全。”他表示,牛宇虹在客艙中的态度問題值得商榷,但是消除航班安全隐患更加重要。
針對網友關心的“旅客是否可以要求警方進入調查”的問題,張起淮分析說,機上發生不安全事件總體上來看應該由機長來做判斷是否需要報告地面,并要求警方處理。“當然每一位旅客也都可以拿起自己的手機向110求助,請警方來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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