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獨立宣言》:
《美國獨立宣言》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國獨立,并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于費城批準,這一天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國華盛頓特區之國家檔案與文件署。此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二、内容概述:
《獨立宣言》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前言,闡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高度概括了當時資産階級最激進的政治思想,即自然權利學說和主權在民思想;第三部分曆數英國壓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條條罪狀,說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陳獨立的合法性和正義性;在宣言的最後一部分,美利堅莊嚴宣告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