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商品房70年産權到期的方法有:
1、重簽合同,繳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産權人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就是以前開發商拿地的活,變成了個人出資購買房産所占用土地的出讓金。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築物,國家對産權人進行一次性補償。這個就類似于現在的土地拆遷,有異地安置或者貨币補償。
3、自動續期。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無須再繳納任何費用或僅僅繳納較少的費用就可以繼續享有該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權。相關的物權法2007年10月1日就已經開始施行,這一點也在全國的兩會上得到了印證,當時國土部部長回應稱住宅土地70年産權到期後會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