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患者在市轄區内醫療機構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規費用累計達到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标準的,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有效對接,享受大病保險“直通車”報銷;
2、參保患者在市轄區外醫療機構因病住院的自付合規費用累計達到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标準的,先按照城鄉居民異地就醫政策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報銷,剩餘符合大病保險報銷規定的費用,參保患者按照縣區規定,提供所需資料後,由參保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按流程審核報銷。
3、認定為門診特殊慢性病和門診特殊藥品的相關醫藥費用與同年度因病住院費用累計計算,納入大病保險報銷,參保患者按照縣區規定,提供所需資料後,由參保區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經辦機構按流程審核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