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他幹活我在家帶孩子,女孩,十四個月,是和他共同的孩子。他和前妻有一個兒子現在十九歲在親戚的超市上班當店長。我們吵過鬧過,因為錢因為孩子還有其他的。沒領證之前我懷孕生女,我沒有婚禮沒有三金沒有彩禮。女兒沒有滿月酒沒有百日宴沒有周歲宴。孕期和我吵架攆過我,我讓他給我算清我跟幹活他那一年多的工資,和未出生孩子的出生費用撫養費。。。過後給我道歉和好了。之後又吵架說我隻能生一個。。。給我道歉和好了。閨女出生後因為婆媳攆過我,說和我隻是搭夥過日子的,
我要抱閨女走,給我道歉和好了。還有他趕在我們領證之前給他兒子買好房子并且說他婚前買的還房貸九千我不能說什麼。。。。孕前是給我每個月兩千塊錢還花呗,我偶爾還能剩個兩三百塊錢,當然他幹活要買的一切用品和家用在這兩千塊錢裡。閨女出生在醫院還沒出院我該還花呗了,那個月我花的少,走不動了出不去買東西,我花了九百塊錢給我九百。月子裡花錢更少,之後孩子小家用都是他買了我隻網上買買尿不濕玩具之類的,花多少給我多少,每個月都是到了日期問他要好幾次才給錢。。。。今天是情人節我主動要的,因為以前我好意思要過,現在我就想問問這1314和520我收還是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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