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内發現對方惡意侵害夫妻共同财産的,可以起訴要求分割财産;離婚時發現的必要時可以申請财産保全;離婚後法院的,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财産。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财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對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