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孩子都會經曆叛逆期,一般來說孩子會經曆三個叛逆期,2歲左右會經曆“寶寶叛逆期”,6~8歲是“兒童叛逆期”,12~18歲是我們熟知的“青春叛逆期”。不同的叛逆期,有不同的個性發展、心理生理發育特點,父母應對的方法也要不同。
2、2~3歲時,出現的叛逆行為是人生第一個叛逆期的表現,稱“寶寶叛逆期”。這個時期的寶寶叛逆的表現是“打人”,他們會通過這個行為表達自己反對的意見,表達“不”這個意識。這段時期是孩子與家長最早的意識分離,他開始形成自己的想法和态度。
3、6~8歲時,則來到人生第二個叛逆期,稱為“兒童叛逆期”。這個階段的孩子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小大人了,一方面孩子變得任性不講道理,凡事和父母對着幹;另一方面又十分依賴父母,愛哭、嬌氣。
4、12~18歲時,是人生第三個叛逆期,這是大家最常見熟知的“青春叛逆期”。這個階段是孩子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其個性和創造性都恣意升騰,侍機張揚;同時,由于孩子身心發展、所受教育的局限,他們形成的諸多想法并不成熟甚至偏激,這就需要靠外界教育正确引導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