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田聯制定的最新版的《田徑競賽規則》第168條7款,運動員出現下列情況将被取消比賽資格:
1、運動員在過欄瞬間腳或腿低于欄頂水平面;
2、裁判長認為運動員有意撞到欄架;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4款:
3、接棒必須在接力區完成,以接力棒的位置為準;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5款:
4、跑完的運動員不得故意阻礙其他正在進行比賽的運動員;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6款:
5、不能通過推動跑出或者其他形式接受幫助。
根據國際田聯制定的最新版的《田徑競賽規則》第168條7款,運動員出現下列情況将被取消比賽資格:
1、運動員在過欄瞬間腳或腿低于欄頂水平面;
2、裁判長認為運動員有意撞到欄架;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4款:
3、接棒必須在接力區完成,以接力棒的位置為準;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5款:
4、跑完的運動員不得故意阻礙其他正在進行比賽的運動員;
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第170條16款:
5、不能通過推動跑出或者其他形式接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