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可以遷回農村,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主要包括三個條件:1、父母還是居住在農村,任一方為農村戶口,子女可以将戶口遷回。2、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農村戶口,戶口在村集體所在地者提供相關證件後,可以申請将戶口遷回農村。3、戶口已經遷出,但事實上還生活在農村,可以申請将戶口遷回。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