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房産可以加名字。房産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房屋有貸款尚未還清。如果房産有貸款,則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須征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擔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權人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實務操作中是還清貸款後方可加名字。所以,如果房屋有貸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則必須先還清貸款。
2、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配偶的名字夫妻雙方本人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房産證和土地證(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即可。鄉鎮房産至各鄉鎮房管所辦理即可。
因此,在房産證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配偶屬特殊情況)、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将原屬于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房屋産權,轉移其中的部分産權(具體比例雙方可約定)給第二人。但雙方可約定具體的轉移方式:買賣還是贈與。買賣和贈與過戶費用是完全不一樣的,選擇哪種方式,要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