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适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于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科舉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具有分科考試,取士權歸于中央所有,允許自由報考(即"懷牒譜自薦于州縣",與察舉制的"他薦"相區别)和主要以成績定取舍三個顯著的特點。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适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于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科舉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具有分科考試,取士權歸于中央所有,允許自由報考(即"懷牒譜自薦于州縣",與察舉制的"他薦"相區别)和主要以成績定取舍三個顯著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