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開企業營業稅需要預繳,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産,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尚未辦理權屬轉移,預收買房者的價款吧,根據新稅法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銷售不動産的,有合同的以合同約定日期确認收入,有合同但在合同前收到部分價款的,收到多少确認多少;以銀行按揭方式銷售不動産的,取得的首付款按取得的日期确認收入,其餘價款在辦妥銀行按揭手續時确認,銷售不動産适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
不論是預收受托代銷方支付的銷售款或者預收購房者預交的價款,都應在本月末15日内向稅務機關預繳本月已收價款,再與年終5個月内彙算清繳,如果提前完成銷售注銷公司應與注銷公司60日内辦理彙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