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是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标準為該耕地被征前之年均産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标準,由各地方參照耕地的補償費标準規定,一般為該地被征前三年平均畝産值的三至五倍。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内,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是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标準為該耕地被征前之年均産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标準,由各地方參照耕地的補償費标準規定,一般為該地被征前三年平均畝産值的三至五倍。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内,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