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刑法所打擊的具有危害性的行為。犯罪有着一定的基本特征。根據《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颠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财産或者勞動群衆集體所有的财産,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産,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可以得出我國刑法規定犯罪的3個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2、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懲罰性。
3、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
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征是緊密結合不可分割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特征,而其他兩個特征是由社會危害性派生出來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這樣的關系,所以它們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