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定金擔保的一般是債權,是不具有物權效力的,而押金應該屬于是擔保物權的範圍。同時定金是法定的一種擔保方式,而對于押金隻是在民間交易過程當中習慣上采用的一種方式,法律上沒有明确禁止押金這種擔保的方式。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