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企業法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監理應履行确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新《公司法》第148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人代表具有獨立的财産所有權并對外承擔債權債務,監事會對外不直接承擔權利義務。
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企業法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監理應履行确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新《公司法》第148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人代表具有獨立的财産所有權并對外承擔債權債務,監事會對外不直接承擔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