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反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到市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控告。
2、舉報、控告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途徑進行反映。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督察機構認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反紀律需要采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措施的,由督察機構作出決定,報本級公安機關督察長批準後執行。
1、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反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到市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控告。
2、舉報、控告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途徑進行反映。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督察機構認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反紀律需要采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措施的,由督察機構作出決定,報本級公安機關督察長批準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