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不同的啟動再審的部門也反映了當事人有不同的申訴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僅僅可以到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檢察院進行申訴。民事案件參考:《最高法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幹意見》。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
二、申請再審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三、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五、申請再審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
六、申請再審應當提交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