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異地攜帶國産煙以十條(2000支)為限,外國煙以五條(1000支)為限,二者合計不得超過十條。
2、《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三條 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3、第二十四條 個人進入中國境内攜帶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1、旅客異地攜帶國産煙以十條(2000支)為限,外國煙以五條(1000支)為限,二者合計不得超過十條。
2、《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三條 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3、第二十四條 個人進入中國境内攜帶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