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出租房屋增值稅稅率11%;2018年5月1日以後降為10%;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房屋适用征收率5%;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産(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産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産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内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