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底是終身的,不刻意消除,隻是社會戒三年以上了,就可以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然後申請取消動态管控措施。
【法律依據】
《禁毒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強制檢測。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涉毒案底是終身的,不刻意消除,隻是社會戒三年以上了,就可以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然後申請取消動态管控措施。
【法律依據】
《禁毒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強制檢測。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