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春夏秋冬的劃分有四種劃分方法,分别是天文劃分法、氣象劃分法、古代劃分法、農曆劃分法。
1、天文劃分法:3月21日春分為春季的開始,春分到夏至為春季。6月21日夏至為夏季的開始,夏至到秋分為夏季。9月21日秋分為秋季的開始,秋分到冬至為秋季。12月21日冬至為冬季的開始,冬至到春分為冬季。
2、氣象劃分法:在氣象部門,以陽曆3到5月為春季,6到8月為夏季,9到11月為秋季,12月到第二年2月為冬季,并且常常把1、4、7、10月作為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3、古代劃分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為春季開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為夏季開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為秋季開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為冬季開始。
4、農曆劃分法:民間習慣上以每年陰曆的1到3月為春季,4到6月為夏季,7到9月為秋季,10到12月為冬季。正月初一是全年的頭一天,也是春天的頭一天,所答以又叫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