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用被判刑,吸毒不是犯罪,是違法,對于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吸食毒品不構成犯罪,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可以被強制戒毒。強制戒毒屬于行政責任,不是刑事責任。
自己吸食不犯法,但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或者容留他人吸食犯法。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