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報遺失。一方面是為了公示,另一方面“登報聲明”也是補辦執照的必需材料。
2、報案。當營業執照丢了的時候需要法定代表人帶上身份證去派出所報案登記。
3、工商局補辦執照。補辦營業執照需要攜帶材料
1、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集團)登記證補(增、換)發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提交複印件,驗原件;
3、商事主體關于補照的決議或決定(如提交公司決定,需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4、未遺失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5、刊登執照遺失并聲明作廢的公告報紙(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