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期是指企業在持續經營期間的經營活動、人為地将其等距離劃分為一定期間,定期确立收入、費用和利潤資産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便結算賬目,編制财務報表及對會計信息進行比較和分析。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其起訖的日期按公曆日。 會計分期(會計核算的四個會計假設之一),又稱會計期間,是指将一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産經營活動劃分為一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以便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财務會計報告。 會計期間通常分為年度和中期。 中期 是短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又可以分成季度、月度、半年度。年度、半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确定。 年度 最常見的會計分期是一年,即會計年度。按年度編制的财務會計報告也稱為年報。在《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我國企業的會計期間按年度劃分,我國的會計年度為公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