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限行措施
(一)限行路段:凱旋路的玻璃廠南路口至解放路口段(不含凱旋路玻璃廠南路口、凱旋路解放路口)。
(二)限行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每日08:00至20:00。
(三)限行車輛:所有機動車(含臨時号牌,不含懸挂新能源号牌)
2、限行規定:
在限行時間内,按機動車号牌*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後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尾号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号牌尾号為單号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号牌尾号為雙号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為保障城市生産、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和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的行政執法車輛、押運、保險勘驗、事故快速理賠、道路清障、保潔降塵的公有專用車輛。
(2)公共電(汽)車、有統一外觀标識的客運出租汽車、網約車、校車(不含租賃車輛)和兩輪摩托車及12座(含)以上客車。
(3)工程救險車、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以及殡儀館的殡葬車輛等涉及民生公有專用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