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聯複印件不能作為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确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
原始憑證有:
按取得的來源分類: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
按照格式分類:通用憑證、專用憑證。
按填制的手續和内容分類: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彙總憑證。
發票聯複印件不能作為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确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
原始憑證有:
按取得的來源分類: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
按照格式分類:通用憑證、專用憑證。
按填制的手續和内容分類: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彙總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