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和黨内處分哪個嚴重要看具體的處分輕重。
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罰。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别,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别。
比如,一個公務員,其又是黨員,犯了錯誤可能要受到兩個部門的處罰;如果其不是黨員,隻會受到監察部門的處罰,而不會受到紀檢部門的處罰;
黨紀處分是對違反紀律的黨員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處罰手段。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也可以說是五個不同的層次: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内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