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的特點是包裝物的用途具有多樣性。具體用途如下:
1、視同原材料的“包裝物”。有一類包裝物,它們主要用于産品的生産中,與原材料一樣形成産品的實體,因此一般把它等同原材料來進行核算。
2、視同工具的“包裝物”。這種包裝物是為保管或保存企業别的存貨而需要的包裝容器或包裝器具,雖然這些包裝物有“包裝”的外型和功能,但他們實質上隻是一種“勞動工具”,因此可以視為一些具有“包裝”功能的低值易耗品(如果價值上符合固定資産的标準,他們還應歸入“固定資産”)。
3、随同商品出售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這些包裝物是在商品銷售過程中,或為商品的保管提供方便、或為商品的美觀考慮、或為顧客提供方便等而伴随着商品一同出售,不單獨向顧客收取價款的包裝物。
4、随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這些包裝物盡管也随同商品一同出售,但因為價值較高,并且顧客一般也有選擇的權利(如有些食品的禮品盒),對需要的顧客采取在商品價格外單獨收費的包裝物。這類包裝物在經營食品和禮品的企業中較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