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圖書館是搜集、整理、收藏圖書資料供人閱覽、參考的機構,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出現了最早的圖書館,圖書館有保存人類文化遺産、開發信息資源、參與社會教育等職能。在學校中,可以憑借在學校辦理的學生圖書證件參與圖書活動,如向圖書館借閱任意提供帶出閱覽室的圖書,也可以在閱覽室進行閱讀。
2、但是同時有愛護這些圖書的義務,因為這些書不歸你所有,如果圖書在借閱期間發生損壞,必須按同等價格,或者圖書館規定的價格進行賠償。并且在租借期滿後,應及時歸還圖書。
3、書店是用錢去買喜歡的書,交易後這些書歸自己所有,可以任意處置他們。沒有強行規定要愛護這些書籍書店和圖書館都是公共場所,唯一的差别書店時是盈利性的,必須提供金錢才能得到心儀的書,圖書館是政府或者學校運行的公共類似福利機構,可以花費很少的錢,得到閱讀書籍的租借權利,但是,到期後應該歸還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