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者生效的離婚判決書。
二婚登記結婚需要的證件: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3張2寸紅底雙人照;
3、婚檢證明(自願);
4、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是判決書;喪偶者需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内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内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