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流水沒有可以要求單位出具誤工損失證明及收入證明等材料。沒有單位,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實際的損失。若工資收入超過納稅标準的,還需提供納稅證明。誤工費不僅可以向緻害人主張,如果交了保險還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關鍵與提供的證據有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确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确定。受害人因傷緻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