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在交強險的條款中未列明在責任免除範圍中,故在交強險中是可以賠付的,賠付額度是按照交強險限額賠付(三責車物損2000元,三責醫療費限額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醉酒駕駛屬于責任免除範圍,應該拒賠。但是交強險同時還規定,由于醉酒駕駛而造成受害人受傷需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後,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标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内墊付。對墊付的部分可以依法進行追償,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是認同公安交警部門的血檢報告和認定來區分酒後和醉酒的(血檢報告中酒精濃度20-80mg、ml的為酒後,高于80mg、ml的為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