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持有未滿一年,即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駕駛證後12個月以内,屬于實習期,持證人在這12個月之内不可單獨開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如果駕駛人單獨開車上高速公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不扣分。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39号》第七十四、七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駕駛人在實習期内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