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證丢失了可以補辦畢業證明。按國家規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後,可以申請補辦《學曆證明書》,不能補發《畢業證書》。《學曆證明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内容與《畢業證書》基本相同,貼本人免冠照片,蓋學校印章并編号。《學曆證明書》具有《畢業證書》同等效力,出國使用者可由公證處公證。
補辦《學曆證明書》一般應遵循下列程序:
1、《畢業證書》丢失後,應登報聲明原《畢業證書》作廢,并向畢業學校申請補辦,寫出書面材料,寫清自己的入學時間和畢業時間,以及所學專業、年齡、性别和現工作單位等。
2、畢業學校對其情況核查無誤後,将其材料和錄取審批表材料一同報省教育主管部門申辦《學曆證明書》。
3、省教育主管部門對其情況核準後,可補發《學曆證明書》。
4、由原畢業學校具體辦理并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