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修建鄉村公路,其管理和養護工作,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條例規定執行。
《中華人名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
為落實農村公路修建政策,2006年1月26日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是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健康、持續發展,适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的。
農村修建鄉村公路,其管理和養護工作,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條例規定執行。
《中華人名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
為落實農村公路修建政策,2006年1月26日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是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健康、持續發展,适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