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學校将根據就業協議書的内容,向畢業生所在省人力資源和會保障廳報送就業方案,就業方案審批通過後,核發畢業生的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上簡稱就業報到證。報到證隻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制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到單位報到,就業通知書放入檔案内封存,它是畢業生檔案材料的組成部分。就業報到證和就業通知書的内容組成如下:
1、就業單位名稱。報到證擡頭為就業單位主管部門名稱,備注欄内注明具體單位名稱;
2、畢業生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别、畢業學校、畢業時間、專業、學制、學曆等;
3、報到期限。從畢業生畢業當年7月1日起,有具體接受單位的,期限為三個月,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期限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