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人們會想當然地認為,筆是寫字的工具,因此筆應該出現在文字之後。就中國而言,最早文字是商朝甲骨文,因此,商朝之前不可能有筆。實際上,在中國曆史上,不僅是先有筆後有字,而且筆的出現比字要早的多。早多少,應該早3000多年。
為什麼筆比字能夠早3000多年,原因在于,中國的筆最初并不是用來寫字的,而是用來寫契齒文。準确地說不是寫,而是刻。當然,最早的寫并不是用墨水在紙或竹簡上寫,而是在小木片上刻。因此,最初的筆就是刀。
《周易 系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最早的筆就是用來刻寫書契的。結繩和書契是契約的兩種原始形态,結繩最早,書契次之,兩者機制基本相同。結繩是一對打有繩結的繩子,書契則刻有契齒文的一對小木片。
但是後人卻往往這個書契錯當成字,包括寫《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他說:“黃帝之史官倉颉……初造書契。……。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謂之書。”
在這一段話中,許慎犯了三個錯誤。第一個錯誤,混淆了文字與書契,把書契錯當文字;第二個錯誤,混淆文和字,他所說的文和字其實都是字,文隻是更早期的字。他對字之前的文一無所知;第三個錯誤,他錯誤地認為書就是書寫文字,而且認為書寫的材質是布帛。其實最初的書寫并不是寫字,而是書寫字之前的文,即契齒文。而且書寫的材質并非布帛,而是木片。即便是字,最早的材質也非布帛,而是甲骨和鐘鼎,甲骨文和金文被書寫在甲骨和鐘鼎上。
大家務必清楚這一點:最早的筆是刀,最早的書寫方式是刀刻,最早的書寫材質是木片,最早的書寫對象是契齒文、文。
對最早的筆是刀,即便是現代漢語依然保留了一些痕迹,比如“捉刀”、“刀筆吏”,“筆削”,這些詞語中的“刀”其實就是筆,“削”其實就是寫。
廣義上說,文可以指一切的表達符号,字當然也是文。但是狹義地看,文是指獨立而純粹的文。什麼叫“獨立”而“純粹”?這些相對語言而言。獨立而純粹的文與語言無關,相對語言完全獨立,并不是表達語言的工具。但是字則不然,現代意義上的字,即白話文,是完全的表達語言的工具。
既然契齒文作為文并不用來表達語言的,不是語言的工具,那麼它又是用來表達什麼的,又是什麼的工具?答案是,它是用來表達道的,是表達道的工具。這就是所謂的“文以載道”。
現代人會将“文以載道”中的“文”狹隘地理解成文章。其實最初的文并非文章,甚至也不是組成文章的字,而是字之前的文。字之前的文就是契約,就是結繩和書契,或者是結繩符号和書契符号。文以載道就是契約載道,契約符号載道。
而最早的筆則是刻寫契齒文的,刻寫契約符号的,當然也是刻寫道的。因此,中國最早的筆,以及最早持筆進行書寫的人,都擁有着崇高的地位,是道、道義的代表。
文和字之間的連續性體現在,甲骨文的字形結構直接借用了契約符号。契約符号都是基于結繩或書契流程的符号,包括結繩符号、書契符号、大人符号,以及結繩和書契所共用的流程性符号。這樣的符号一共有100多個,這是甲骨文的基本字形結構,構成甲骨文的基石。
上面這張表是摘自書契符号,都是與筆有關。通過解釋這些甲骨文,就可以複原“文時代”的有關筆的信息。
甲骨文“尹”的字形就是手持筆,那根長長的豎線就是筆。尹就是刻寫書契之人。那時刻寫書契,并非單純地技術工作,而是作為契約中介的一部分。但是,契約中介并非一般人所能承擔的,而都是道德和義理水平很高的人,這些人被稱之為“大人”。
這張表摘自大人符号列表。甲骨文“大”,很像一個人形,但是卻不讀人,而讀大。甲骨文的“大”本來是指大人的大德。大人在外形上與一般人沒有不同,但是他們的德很大。“大”子所象的不是大人之外形,而是象的大人之内在的德。因此,我說甲骨文是“象德文字”。象内在的德,即象内在功能和屬性,而非象外在的形,才是甲骨文的造字基本原則。
在甲骨文無論是是大字作為一個基本結構,在其他字例中出現,其意思都是指大人,而非指一般意義上的人。“大”不是一個象形字,而是一個象德字,象的是大人之德、大德。記住這一點非常重要。請參考大人符号列表的第一行。
大人的主要職責是契約中介,這一功能就體現在甲骨文“儒”字上。儒的本字是需,更準确地說,儒、需在甲骨文時是一個字的兩個義項,春秋之後才由其甲骨文母字孳乳為兩個字。這個甲骨文母字的字形為一個大加兩側的四點,一側有兩點。
将這個甲骨文字形釋讀為儒、需的是著名曆史學家徐中舒,他也是《甲骨文字典》的作者。他依據的是字形演變的鍊條,列出了從該甲骨問字形到需的現代字形之間的完整演變鍊條。更重要的是,這一解釋符合《五經》義理,也符号中國上古史的實際。隻是很遺憾的是,徐中舒正确确定的儒的甲骨文字形,但是卻錯誤理解的其字形含義。
在甲骨文中,水字,尤其是作為字形基本結構的水字符号,也是象德文字,所指的不是物理意義上的水,而是水的重要屬性,即水之德。那麼水的重要屬性是什麼?即水之德是什麼?是遵循、順應,對河道的遵循和順應。因此,甲骨文字形結構中的水字符号,一般都是指遵循、順應。
“大”字兩側分别有兩點,其意思就是,大人做為契約中介,位于契約雙方的中間,而契約雙方對大人是遵循、順應的。因此,儒的甲骨文本字的字形意思就是,被契約雙方遵循的大人,而大人則代表着道義、道。或者更簡單地說,儒就是大人。
但是,徐中舒卻象形原則,把甲骨文儒的本字字形中的水字符号看成了物理的水,将這個字字形的含義解讀成洗澡的人。這是錯誤的、庸俗的。
甲骨文“尹”也是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當然也是儒。隻是,“尹”更側重大人、儒的一項基本職能:替契約雙方書寫、刻寫書契。
甲骨文“夾”、“亦”的字形都是在描述大人作為契約中介的角色。甲骨文“夾”是現代的“俠”、“夾”等字的母字。“俠”含義與儒基本差不多,都是在人民之間執行道義的人,隻是這個字越來越民間化,後來發展成為“武俠”。而儒則是官方化,都是政府官員。
甲骨文“夾”的字形比儒更直接地說明的大人的契約中介角色,其字形就是大字兩側分别一個人。大是大人,人是契約雙方。甲骨文亦的字形則是大兩側分别有一點,是在描述大人對契約雙方的平等對待:對左方那樣,對右方也那樣。
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是依靠其道德、道義的威望和水平,義務地來為契約雙方提供評理服務的。通過大人的評理,使契約雙方消除分歧、糾紛,達成共識,最終實現契約的簽訂和執行。因此,大人在結繩和書契時代,承擔着保障契約秩序的實現和運行的功能,是中國文明早期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
在政府出現前,中國社會就存在良好的契約秩序,而這些秩序的基石則是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政府在中國的萌發是從五帝時期開始,至堯舜時代成型。因此,五帝之前的三皇時代,就是一個無政府的契約時代,也可稱之為結繩時代。而這個結繩時代,也可稱之為“大人時代”,“儒時代”。社會秩序是靠以結繩和書契為形态的契約來維護的,而契約的保障則是大人、儒、俠、尹。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周易 系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老子說:“使民複結繩而用之”。結繩而治就是契約而治,也是大人而治、儒治。
作為契約中介,大人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為契約雙方刻寫書契,因此,大人也叫尹。尹的甲骨文字形就是手執筆。這裡的筆其實是刻刀,在書契上刻寫契齒文,是刻文,而非寫字。
“君”的甲骨文字形是尹加口,口的意思是大人的話,即大人為契約雙方的評理。君就是君子,其實也是大人、尹、儒、俠,隻是字形更強調其評理的功能。
甲骨文聿是在尹的基礎派生而來,僅僅在尹所持的筆上加了倒V符号,應該是指代所刻寫契齒文。甲骨文聿則是現代漢字“律”、“筆”、書”、“畫”的母字。也就是說,這幾個字在甲骨文時代是一個字“聿”,春秋之後在獨立分化出來。
大人、尹應刻刀将契齒文刻寫在書契上,書契的材質是小木片,這是中國最早的書寫材質。後來的甲骨以及竹簡都是在書契的基礎發展出來。
當作為書寫材質時,書契還有一個專門的名稱,叫“策”、“冊”。策是個體的,冊則是川成串的。策、冊都是起源于書契,甲骨文時代以及後來的竹簡時代,都進行了借用。
策的甲骨文母字是“朿”,是對一對刻着契齒文的書契的描述。由于契齒文很一排魚刺,因此,從“朿”中不僅派生出了“策”,還派生出了“刺”。策、刺的甲骨文母字都是朿。
實際上,進一步深入研究可以發現,“策”的核心義項實際上就是指一根根的契齒,即一根根的刺。這些刺實際上是數字符号,指代契約所涉及财産的數量。因此,策的另外一個重要義項就是數。現代很多文字研究者,認為策之所以是數,因為策是計數用的小木棍,這是錯誤的。策不是木棍,而是書契的契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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