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早提出一夫一妻制的是: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不是單獨的某個人。
2、1912年,即中華民國的元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為各種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才真正徹底廢除一夫多妻制。
3、“一夫一妻制度”,最早出現在古代的埃及和古代的歐洲。
4、嚴格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從對偶婚發展而來,産生于歐洲,它的确立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标志之一,并适應于整個歐洲曆史。确立這種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發展,在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裡,男子掌握經濟大權,女子處于從屬地位。父親的财産隻能由出自父親的子女繼承,因此作為妻子必須嚴格保持貞操和對丈夫絕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