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的原則是:
1、合法原則
2、公平原則
3、婚姻自由原則
4、自願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适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